借款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一、借款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如果你在签订了借款合同之后出现了违约行为,那么这时候该怎么负责呢?首先,得看看我们签订的合同里面是不是有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
如果有的话,就按照合同上的规定来处理;比如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因为延误而产生的利息等等。
但是,如果合同里没有提到这些怎么办呢?那就得看情况了,可能需要你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也可能需要采取一些补救措施,甚至还可能要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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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二、借款合同的追诉期限
关于借款之债务追溯期限,法律明文规定为三年。
若在还款事宜上,履行期限存在模糊不清之处;则有权于任何时间内主动向履行相应的偿还义务。
针对此类情况,诉讼时效期间则应自债务人正式拒绝偿还之日的翌日起开始进行计算。
如所签署的文件为且未具体约定还款日期;此时,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将自出具欠条之日的翌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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