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没有结婚档案直接分开可以吗
一、民政局没有档案直接分开可以吗
无需如此。
关于是否需要办理手续这一问题上,请注意若在当地民政部门未查询到结婚档案,若所涉及的婚姻情况属于事实婚姻范畴,便无需进行离婚流程。
特别是对于1994年2月1日前缔结的婚姻关系,若按照婚姻法规定的实质性条件满足,则将视为事实婚姻,情侣双方并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只需双方直接选择自行分离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父母以没给钱给妻子保管为由,干涉女儿婚姻可以吗
根据我国现行的,每位公民都应享有自主选择婚姻伴侣的权利,禁止任何来自个体或组织的强制性干预,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实际生活中,若父母试图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权益,那么子女可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进行应对,如寻求警方协助解决相关纷争。
如果父母用暴力侵犯子女的婚姻自由权益,甚至犯下了行,则需接受司法机构的制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的不同,可能被判处二年以下或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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