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妇女最终离婚吗怎么判
一、留守妇女最终离婚吗怎么判
来吧,我们聊聊关于留守妇女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权,成功拿到离婚证书的事儿:首先,你得找到对的地方去打官司,通常情况下,这个地方就是配偶所在地,或者你们在那里有常住户口的地方。当然了,如果碰到个特别点的例子,比如对方已经离开了中国,杳无音信,甚至还有可能被宣告为失踪人口之类的,那你就需要到自己所在的住处,或者长期居住的所在地,也就是当地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妻子跟儿子离婚怎么判
离婚后,关于儿子的问题,大致上可以这样判断:
首先,如果你们家的宝贝小于两岁,那通常都是妈妈来照顾他,这是法律规定的,除非妈妈自己觉得无法胜任这个角色;其次,如果你家的宝贝已经超过两岁了,法院会根据你们夫妻俩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看看谁能给他更好的成长环境,这时候如果你的宝贝已经年满八岁了,他们还会充分听取他自己的意愿,让他选择到底想跟谁在一起生活。
三、婚前怎么判
说起离婚处理那个啥,就是婚前买的那套房子嘛,那可就分门别类了!我来给你说讲吧:(首先咱们来说说第一种情况)如果那个婚前买房的钱都是人家自己掏腰包的。那这种情况下,一般这房子就得算他(她)一个人的,和你没关系咧,也没法儿要求把这个房子分给你;再来看第二种情况吧,就是当初两个人都出了点儿钱买这套房。虽然可能你们俩都还没正式,但既然是俩人共同出资付钱买房,那这房子是可以分给你们的,不过具体怎么分嘞?要是事先没商量好的话,就只能按当时你们俩各自出的钱的多少来决定咯;最后咱们来说说第三种情况,就是说有人在婚前已经把首付给交了,然后婚后大家一起还。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这套房子归那个在上有名字的人所有,而剩下那些还没还清的贷款,就得算作是这个人的私人债务。至于你们俩婚后一起还贷的那部分钱和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到时候离婚的时候,就得由那个在房产证上有名字的人来补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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