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未满一个月可以去离婚吗
一、冷静期未满一个月可以去离婚吗
尚未度过离婚冷静期的阶段通常无法解除婚姻关系。
关于离婚冷静期的具体处理事宜,这通常需由双方在充分沟通与协商基础上所达成共识予以确定。
尤其针对利用双方共同签署的方式,必须在特定期限内对婚姻关系的解除事宜做出明确判断。
若其中有任何一方坚持反对离婚的,此时便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条款,申请撤销离婚登记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冷静期内签有效吗
离婚的法定程序中,有一项重要环节被称为“离婚冷静期”。
这一制度规定,当夫妻决定结束婚姻关系之际,他们必须接受政府的强制性建议,即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和慎重权衡之后,再做出是否正式解除婚姻关系的决定。
在离婚冷静期的有效期内,当事人双方均需要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相关手续以确定离婚申请是否正式提交,同时离婚协议也仅在该期限结束并收到发证申请的三十天之内方能生效。
三、离婚冷静期多长时间过期
在签署离婚申请书并进入为期30天的冷静期之后,如果您未能在期满之日起至第31个自然日的期间内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书,那么此项申请即告失效。
如需继续提出离婚请求,将会被视为新的申请案件,须从新开始计算冷静期。
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算起,截止到第30个自然日内,若有任意一方当事人表示不愿离婚,皆可立即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以上是关于冷静期未满一个月可以去离婚吗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