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共同抚养,离婚协议书该如何写?
离婚后子女共同抚养,是指父母双方通过协议或法院判决,将子女的抚养权分别归属于父母双方,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在离婚协议书中,对于子女共同抚养的约定应包括以下内容:
1、子女的抚养方式:如共同生活、轮流抚养等。
2、子女的抚养费:包括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3、子女的探视权:探视权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等。
4、子女的教育、医疗等费用的分担:包括学费、医疗费、保险费等。
5、其他事项:如子女的户口迁移、财产分配等。
建议参考:
1、在签订离婚协议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双方应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3、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双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小编总结:
离婚后子女共同抚养,是一种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抚养方式,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双方应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双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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