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共同抚养,离婚协议书该如何写?
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共同抚养的问题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1、子女的抚养权:明确子女归哪一方抚养,以及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的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
2、探视权:探视权是指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在离婚协议中,需要明确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3、子女的教育、医疗费用:在离婚协议中,需要明确子女的教育、医疗费用由谁承担,以及承担的比例。
4、其他事项:如子女的户口迁移、财产分配等问题。
建议参考:
1、咨询专业律师:在起草离婚协议书之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考虑子女的利益: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需要充分考虑子女的利益,确保子女的生活和教育不受影响。
3、协商一致: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在起草协议书时,双方应该充分沟通,尊重对方的意见和需求。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小编总结:离婚后子女共同抚养的离婚协议书,需要明确子女的抚养权、探视权、教育、医疗费用等问题,在起草协议书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充分考虑子女的利益,协商一致,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