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合同不成立六种情形是否存在
一、借贷合同不成立六种情形是否存在
借贷合同不成立的六种情形是存在的,具体如下: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若出借人通过欺诈、胁迫借款人签订借贷合同,且损害国家利益,该合同不成立。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比如借贷双方为谋取私利,恶意串通签订合同损害第三方权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例如看似正常借贷,实际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若借贷行为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合同不成立。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约定的利率超过法定上限等。
(六)合同主体不适格。若出借人或借款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未成年人独立签订大额借贷合同等,合同也不成立。
在实际的借贷活动中,各方应确保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避免出现合同不成立的情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借用和区别是什么
借用合同纠纷与民间借贷主要有以下区别:
(一)合同标的不同。借用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非消耗物,比如借用车辆、房屋等,借用人在使用完毕后需归还借用的原物;而民间借贷的标的是货币,属于消耗物,借款人在借款后只需归还同等数额的货币,而非特定的原货币。
(二)合同目的不同。借用合同的目的主要是借用人为了临时使用借用物,满足自身特定时期的使用需求;民间借贷的目的通常是借款人因资金周转、生活消费等原因,需要获得资金的融通和使用。
(三)是否有利息约定不同。借用合同一般是无偿的,出借人通常不收取费用;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的,借贷双方可以约定利息,但利率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若约定利息过高,超出法律保护范围的部分将不受法律支持。
(四)法律适用和纠纷解决方式也可能存在差异。不同的法律规定适用于二者,在纠纷解决中需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进行判断和处理。
三、借贷合同还是纠纷如何解决
解决借贷合同与买卖合同纠纷,可通过以下途径:
(一)协商解决。合同双方当事人可就争议事项进行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沟通交流,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这是最经济、高效的方式。
(二)调解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可请求有关部门或第三方调解机构介入。调解机构会根据相关和事实情况,居中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以解决纠纷。
(三)解决。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那么可将纠纷提交给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四)诉讼解决。若没有仲裁条款,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证据进行审理,作出公正的判决。
在解决纠纷过程中,当事人应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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