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带结婚证能离婚吗
一、没有带结婚证能离婚吗
不能仅凭借没有结婚证就办理,需要分情况讨论。
如果是协议离婚,结婚证是必备材料之一。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相关证件材料进行审查,缺少结婚证一般不会受理。这种情况下,需要先补办结婚证,再按正常程序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是诉讼离婚,也需要结婚证作为证明婚姻关系的重要证据。若结婚证丢失或损毁,可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者向档案管理部门查阅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以此作为婚姻关系的证明材料,向提起离婚诉讼。
总之,没有带结婚证不能直接办理离婚,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后,再依法办理离婚手续。
二、什么情况不允许离婚
以下几种情况不允许离婚:
一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是为了保护妇女和胎儿、婴儿的身心健康。不过,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况除外,比如女方怀孕是与他人通奸所致等特殊情形。
二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是对现役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重大过错通常包括或与他人、实施等严重损害夫妻感情的行为。
三是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这是为了避免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维护司法秩序和婚姻关系的稳定。
三、离婚要在登记地吗
离婚不一定非要在登记地办理,具体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种情况下,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例如,夫妻一方在A市,另一方户口在B市,那么他们既可以选择到A市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选择到B市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原告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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