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给生活费低,该向什么部门反映?
在法律程序中,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来裁定抚养费的金额,如果您认为法院裁定的抚养费过低,您可以考虑向以下部门反映:
1、当地法院:您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上诉,要求重新审议抚养费的裁定,在上诉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例如您的收入情况、家庭支出情况等。
2、法律援助机构:如果您无法承担上诉的费用,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帮助,法律援助机构可能会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3、当地民政部门:如果您的家庭经济状况非常困难,您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救助,民政部门可能会为您提供一定的经济援助,以帮助您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小编总结:如果您认为法院裁定的抚养费过低,您可以通过上诉、申请法律援助或向民政部门求助等方式来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并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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