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属于借款合同吗
一、融资租赁合同属于借款合同吗
融资租赁合同不属于借款合同,二者存在明显区别:
(一)合同性质不同。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涉及租赁物的买卖与租赁;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主要是资金的借贷关系。
(二)标的物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的租赁物,承租人通过租赁方式获得租赁物的使用权;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货币,借款人获得的是资金的使用权。
(三)还款方式不同。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以支付租金的方式偿还租赁物的购买成本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等;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按约定还本付息,还款内容仅为借款本金及利息。
(四)合同目的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目的是使承租人获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借款合同目的是使借款人获得资金的融通。
二、融资借款合同协议是什么
公司融资借款合同协议是指公司作为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就融资借款相关事宜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
其主要内容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一)借款双方的基本信息,明确出借人和借款公司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等,确保主体资格清晰。
(二)借款金额及用途,具体约定借款的数额以及该款项将用于公司的何种经营或发展需求,保证借款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三)借款期限,确定借款的起止时间,这关系到还款时间节点和利息计算周期。
(四)利息及还款方式,明确借款利息的计算方式和利率标准,以及还款的具体方式,如分期还款还是一次性还本付息等。
(五)担保条款,为保障出借人的权益,可能会约定担保方式,如抵押、、保证等。
(六)违约责任,规定双方若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促使双方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公司融资借款合同协议对规范双方权利义务、保障交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三、融资租赁合同是不是诺成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就租赁物的租赁事宜、租金支付、租赁期限等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思表示时,合同即告成立,并不以租赁物的实际交付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在融资租赁合同签订后,双方就受到合同条款的约束,即使租赁物尚未实际交付给承租人,双方也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例如,出租人需按照约定筹集资金购买租赁物,承租人则需按照约定做好接收租赁物的准备,并按时支付租金等。
融资租赁合同的这一特性符合诺成合同的特点,它强调的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性,而不是租赁物的实际交付,因此融资租赁合同属于诺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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