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项权证到底是个啥?听我给你掰扯清楚!
你有没有在买房、办贷款的时候,听银行工作人员提起过“他项权证”这个词?一脸懵?别急,你不是一个人。他项权证是什么?这四个字听起来专业又拗口,但其实它和你买房、贷款、甚至资产安全息息相关,我就用大白话,给你把“他项权证”彻底讲明白。
咱们先来打个比方,假设你买了一套房,钱不够,向银行贷款,银行同意了,但有个条件:你得把这套房子“押”给他们,万一你还不上钱,他们有权处理房子来弥补损失,这个“押”的法律形式,不是口头说说,也不是签个借条就完事,而是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去办一个正式的登记手续——这个登记之后,银行就会拿到一个“他项权证”。
他项权证,简单说,就是证明某人或某机构对你的不动产(比如房子、土地)拥有“抵押权”或“担保物权”的官方凭证。
“他项”这两个字,意思是“别人的权利”,你拥有房屋的“所有权”,而银行拥有的是“他项权利”——也就是抵押权,这张证,就是银行握在手里的“权利证明”,相当于给房子贴了个“已抵押”的标签,别人一查就知道:这房子虽然归你,但已经背了债,不能随便卖或再抵押。
关键来了:他项权证并不影响你正常居住和使用房子,但它会限制你对房产的处分权。比如你想卖房,必须先还清贷款,拿回他项权证,解除抵押登记,否则买家根本过不了户,否则,买家买了个“背债房”,那可就亏大了。
很多人以为他项权证在自己手里才安全,其实大错特错。银行必须持有他项权证原件,这是保障其债权的重要手段。你手里的房产证上会注明“已抵押”,但真正的“抵押权”凭证在他项权证上,由银行保管,直到你还清贷款,银行才会配合你去办理解押手续,把证还你,房产才算真正“干净”。
现在全国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很多地方已经不再单独发“他项权证”,而是统一登记在《不动产登记证明》上,功能是一样的,但大家习惯上还是叫“他项权证”,本质没变。
建议参考:
如果你正在办理房贷或房产抵押贷款,一定要搞清楚他项权证的去向和流程。贷款还清后,务必第一时间联系银行办理解押手续!很多人还完贷款就以为万事大吉,结果几年后想卖房才发现房子还“挂着”抵押,过户受阻,白白耽误时间和机会,记得带上身份证、贷款结清证明、他项权证(由银行提供)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解押,让房子彻底“自由”。
相关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登记机构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者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的,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并向抵押权人核发《房屋他项权证》。”
小编总结:
他项权证是什么?它不是可有可无的文件,而是房产抵押法律关系的核心凭证。它保障了银行的债权安全,也提醒着你:这房子虽在你名下,但“背着债”,理解它,不是为了背术语,而是为了在买房、贷款、卖房这些人生大事中,少走弯路、不吃哑巴亏。贷款还清≠房产解押,主动办理解押,才是给自己的资产真正“松绑”。别让一张小小的证书,绊住你未来的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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