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是借款合同吗
一、融资租赁是借款合同吗
融资租赁并非借款合同,二者存在明显区别。
从合同性质看,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主要涉及资金的借贷关系。而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动,实质是融物与融资相结合。
从合同主体及权利义务看,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主要义务是按约定还本付息,贷款人主要享有收回本息的权利。在融资租赁中,涉及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三方主体。出租人需按承租人要求购买租赁物并交付其使用,承租人则负有按约定支付租金、妥善使用和保管租赁物等义务。
从风险承担角度,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承担借款使用及偿还风险。融资租赁中,出租人主要承担租赁物购买及所有权相关风险,承租人承担租赁物使用期间的相关风险。
综上,融资租赁与借款合同有本质不同,不属于借款合同范畴。
二、融资是要式合同吗
融资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在我国法律规定中,融资租赁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这主要是基于融资租赁合同的复杂性和重要性所考虑。
一方面,融资租赁合同涉及金额通常较大,租赁期限往往较长,且涉及到租赁物的购买、交付、使用、维修、保养以及租金支付等诸多事项。采用书面形式能够清晰、明确地记载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时因约定不明而难以确定各方责任。
另一方面,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较为复杂,可能涉及多个主体,如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等。书面合同可以作为各方履行义务和解决争议的重要依据,保障交易的安全和稳定。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规定和融资租赁合同自身的特点,融资租赁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三、怎么依法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解除融资租赁合同,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常见情形及方式如下:
一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若出租人与承租人经友好协商,就达成一致意见,可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此方式需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处理,如租赁物的返还、租金及费用的结算等,应形成书面协议。
二是出现法定解除事由。例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转租、抵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租赁物;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支付租金,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等。在出现这些法定事由时,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是约定解除条件成就。若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了特定的解除条件,当该条件成就时,合同可依法解除。
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后,还需妥善处理租赁物的归属、已支付租金及费用的清算等后续事宜,以避免产生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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