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诺成吗请说明理由
一、借款合同诺成吗请说明理由
借款合同是否为诺成合同,需根据借款主体区分。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而非诺成合同。理由在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这意味着仅有双方当事人就借款事宜达成合意还不够,必须要有实际交付借款的行为,合同才正式成立生效。例如,甲与乙达成借款1万元的口头协议,但乙未实际将1万元交给甲,此时该借款合同并未成立。
而除自然人之间借款之外的其他借款合同,如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等,属于诺成合同。当双方当事人就借款的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时,合同即告成立。之后,出借方有义务按照约定提供借款,借款方也有义务按照约定使用借款并按时还款。因为这类借款合同的成立不以借款的实际交付为要件,符合诺成合同的特征。
二、借款合同中违约责任如何写
在借款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至关重要,可从以下方面书写:
一是明确违约情形。详细列举可能构成违约的各种情况,例如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未按约定的还款期限还款、还款金额不足等;出借人未按约定时间和金额提供借款等。
二是规定违约赔偿方式。对于借款人违约,常见的赔偿方式包括支付逾期利息,一般会约定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作为逾期利率;支付违约金,明确违约金的具体计算标准或固额。若因违约给出借人造成损失,还应赔偿损失,损失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对于出借人违约,应赔偿借款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借款人因未能按时获得借款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等。
三是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可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或向机构申请仲裁,以明确在发生违约争议时的解决途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借款合同生效时间如何确定
借款合同生效时间的确定,需根据借款合同的类型来判断:
一是金融机构借款合同。这类合同是诺成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借款事项达成书面协议,合同即成立。一般情况下,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生效。但如果合同约定了生效条件或生效期限,那么需满足约定条件或期限届满时合同才生效。
二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其为实践合同,以款项的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具体而言,当出借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时,合同才生效。交付方式包括现金交付、银行转账等。若仅有借款的合意,但出借人未实际提供借款,该借款合同不生效。
三是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借款合同。若无特殊约定,通常也是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并生效。但如果涉及违法违规或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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