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停工误婚期,准新郎可咋办?
小张和女友相恋多年
终于要步入婚姻的殿堂
两家约定先把新房装修好
再举办婚礼
可眼看着良辰吉日将近
新房装修却毫无起色……

案情概述
2023年6月25日,小张与某装修公司签订《合同书》,合同约定:某装修公司为小张的房屋进行装修,工程期为3个月,开工日期为7月1日,竣工日期为9月30日,合同金额为4.2万元。
若某装修公司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完成工程,每逾期一天,需向小张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0.03%的违约金;若某装修公司存在违反合同条款,致使无法完成合同目的或由于经营状况恶化导致破产等原因,明确表明在工期内无法完成工程等情形,则小张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签订后
小张依约支付了装修款项
某公司于7月1日组织工人
正式进场开始施工
但自8月底
某装修公司因经营原因
突然停止施工
我们的婚礼日期是10月初,日子都定好了!你们要是停工,没法按时交房,我这婚房咋住啊!

小张多次催促
但某装修公司仍以各种理由
拒绝继续施工
并拒绝退款
眼看着婚礼将近
婚房还未装修完工
准新郎小张不得已推迟了婚期
小张向宝坻法院起诉
要求解除与某装修公司的合同
某装修公司退还工程款
并支付违约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
张某、某装修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互负法律义务,均应本着权利义务对等、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各自义务。某装修公司无正当理由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对案涉房屋的装修,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因此,张某主张解除其与某装修公司签订的《合同书》,符合合同约定,应当予以支持。
合同解除后,某装修公司应当将超出其实际施工部分的装修款返还张某,对于返还的数额,双方均认可已完工价值为2.3万元,故某装修公司应当返还张某的装修款为1.9万元。
关于违约金,合同约定“若某装修公司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完成工程,每逾期一天,需向张某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0.03%的违约金”,现某装修公司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竣工时间内未完成装修任务,应当按照上述约定支付张某违约金。

装修工期延误是家装纠纷中很常见的问题,消费者在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开工和完工时间,具体写到某年某月某日,同时要明确约定工期延误时装修公司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即每延误一天,装修公司需支付多少违约金,若装修合同中仅写明总装修工期,对于开工、完工时间未作明确约定,一旦出现拖延开工、逾期完工等情况,将不利于消费者维权。
END
来源:宝坻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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