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恶意逃债怎么办,债务人恶意逃债是怎么回事
债务人恶意逃债算过错,债务人如果在债务到期之后存在着无偿的转让、赠与财产或者是隐藏财产等相关的行为,如果造成的债权人的债权没有办法实现,那么是可以按照《民法典》当中的规定对此认定为恶意的逃债。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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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恶意逃债算不算过错?
1、债务人恶意逃债算过错,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在债务到期后,有无偿转让、赠与财产,或者隐匿、隐藏财产等行为,造成债权人债权无法实现的,可以认定恶意逃废债务。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债务人恶意逃债可否直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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