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仲裁需到劳动办吗
根据中国法律,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想要撤回仲裁申请,必须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撤诉。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因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经过协商无法解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裁决的一种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期间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但是需要经过仲裁委员会同意,并且在撤回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确认撤诉。
因此,如果当事人想要撤回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必须先获得仲裁委员会的同意,并且在撤回申请后五日内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撤诉确认。
总之,撤回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是需要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确认的,这是中国法律对劳动争议仲裁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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