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合同要复印吗
劳动仲裁合同是劳动争议解决的一种方式,它是由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仲裁合同必须书面形式,并且要复印。
劳动仲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或者营业场所); 劳动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仲裁请求和仲裁的具体事项; 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仲裁程序; 仲裁裁决的效力和履行方式; 签订日期和地点; 当事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仲裁合同应当由当事人自行保管,仲裁机构应当留存一份,并在劳动争议解决后及时销毁。
因此,当事人在签订劳动仲裁合同时,应当注意保留好自己的复印件,以便日后使用。同时,仲裁机构也应当认真留存当事人的合同复印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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