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行政仲裁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劳动仲裁是一种行政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用仲裁机构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方式。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根据《仲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仲裁是指在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争议,一方当事人请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行为。
因此,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属于行政仲裁的范畴。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程序中,仲裁员的身份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可以与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等同执行。
总之,劳动仲裁是一种行政仲裁,它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方式之一。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劳动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十五条:“行政仲裁是指在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争议,一方当事人请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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