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工伤等级后可获哪些赔偿
一、评定工伤等级后可获哪些赔偿
评定工伤等级后可获得的赔偿如下:
1.医疗费用:包含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伤残补助金:根据不同的工伤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金额为本人月工资乘以相应月数,等级越高,月数越多。
4.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五、六级伤残职工,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二、评定工伤需要什么材料
评定工伤所需材料如下:
1.申请表,该表需详细填写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文本复印件或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这是确定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3.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材料,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用以证明职工的受伤情况。
4.其他材料,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职工死亡的,提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等。
三、评不上工伤怎么赔
即使评不上伤残等级,工伤仍可获得相应赔偿,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1.医疗费用: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确认可适当延长。
3.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4.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上述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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