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贷逾期不还,该如何处理?
根据《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的批复》,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对于合同期限届满后,借款方逾期不归还本金,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除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经)发〔1990〕27 号《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判决外,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贷双方原约定的利率计算,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息未约定,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借款人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归还本金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建议参考:
1、及时起诉:在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时,出借人应及时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注意诉讼时效:出借人应注意诉讼时效,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无法胜诉。
3、申请财产保全:为了确保判决能够得到执行,出借人可以在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扣押、冻结借款人的财产。
4、寻求专业帮助:如果出借人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小编总结:
在企业借贷中,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是一个常见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借贷合同无效,借款方应归还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出借人应及时起诉,并注意诉讼时效和申请财产保全,出借人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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