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法律怎么处理?
**问题解答:假离婚在法律上是一种无效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建议参考: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登记,事后一方以离婚登记时未达成真实意思表示为由起诉离婚,请求撤销离婚登记,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小编总结:假离婚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不仅会对家庭造成伤害,也会违反法律规定,在处理离婚问题时,建议夫妻双方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避免采取虚假离婚等不正当手段。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