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逾期应收款已作损失处理,几年以上才算?
企业逾期应收款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年限,一般是指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具体的年限可能会因国家、行业、企业规模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建议参考: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行业惯例,合理确定逾期应收款的损失处理年限,企业还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和催收,以减少逾期应收款的发生。
相关法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将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小编总结: 企业逾期应收款已作损失处理的年限,一般是指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具体的年限可能会因国家、行业、企业规模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行业惯例,合理确定逾期应收款的损失处理年限,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和催收,以减少逾期应收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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