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免征企业所得税,该如何填写?
企业在获得政府补助时,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呢?这取决于政府补助的性质和用途,如果政府补助是无偿授予的,且企业不需要归还,那么通常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政府补助都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 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如果企业不符合上述条件,那么政府补助就需要作为征税收入,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建议参考:
1、企业在获得政府补助时,应当仔细阅读政府补助的相关文件,了解政府补助的性质和用途。
2、如果政府补助被确认为不征税收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核算和申报,将不征税收入与征税收入分别核算,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3、如果企业对政府补助的税务处理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税务机关,以确保企业的税务处理合法合规。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 号)
小编总结:
政府补助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填写,需要根据政府补助的性质和用途来确定,企业在获得政府补助时,应当仔细阅读相关文件,了解政府补助的税务处理规定,并按照规定进行核算和申报,如果企业对政府补助的税务处理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税务机关,以确保企业的税务处理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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