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离婚需要拿什么证件才可以离婚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诉讼离婚需携带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证据材料等。
协议离婚所需证件及材料:依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是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当事人的户籍信息及家庭成员关系等,身份证是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证件。二是本人的证。结婚证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的凭证。三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除应当出具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诉讼离婚所需证件及材料:。状应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身份证,用以证明当事人的身份。结婚证也是必不可少的,用于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同时,还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涉及子女抚养问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自己抚养子女更有利的证据等;涉及财产分割问题,要提供财产的产权证明、购买凭证等;若存在感情破裂的情形,像家庭暴力等,要提供相应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还需要提供原被告双方的居住证明等材料。不同地区的法院可能在具体要求上存在一定差异,当事人在前最好向当地法院进行详细咨询,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的证件和材料。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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