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为什么?
政府补助是否需要交企业所得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属于政府补助,对于此类政府补助,可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可能不需要缴纳。
建议参考:如果政府补助是企业取得的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那么该政府补助按照名义金额 1 元计量,且在取得时计入当期损益,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政府补助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企业能够取得政府补助文件,且文件中规定了补助的金额和用途,那么企业在收到补助时,应当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政府补助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那么企业在收到补助时,应当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时计入当期损益,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小编总结:政府补助是否需要交企业所得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政府补助是企业取得的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那么该政府补助按照名义金额 1 元计量,且在取得时计入当期损益,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政府补助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企业能够取得政府补助文件,且文件中规定了补助的金额和用途,那么企业在收到补助时,应当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政府补助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那么企业在收到补助时,应当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时计入当期损益,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