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建议参考:
1、企业在收到政府补助时,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了解补助的性质和用途。
2、如果政府补助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
3、如果政府补助不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企业应将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小编总结:
政府补助是否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取决于补助的性质和用途,企业在收到政府补助时,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了解补助的性质和用途,如果政府补助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如果政府补助不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企业应将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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