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怎么过户
一、只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怎么过户
只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过户,需按以下步骤操作:
1. 确认产权状况:明确该房屋是否有合法的房产证。若仅有土地使用证无房产证,一般无法正常过户。因为完整产权过户需要房产证与土地证,只有两证齐全,才表明产权完整。
2. 补齐证件:若房屋有合法建造手续但未,要先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办理时需提供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材料。
3. 签订合同: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应明确房屋基本信息、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条款。
4. 申请过户:买卖双方携带、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过户申请。
5. 审核与缴纳税费:不动产登记机构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买卖双方按规定缴纳、、等相费。
6. 完成过户:缴纳税费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核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至此过户完成。
二、唯一住房可执行的条件有什么
债务人唯一住房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执行,具体如下:
1. 保障基本居住需求:执行时,需为债务人及其所家属提供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比如,通过给予临时住房或参照当地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保障其基本居住权益。
2. 房屋设定抵押:若唯一住房已设定抵押,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法院可以对抵押房产进行拍卖、变卖或抵债。这是因为抵押权人在设立抵押时享有合法权益,需保障其债权实现。
3. 非生活必需的住房:虽为债务人唯一住房,但明显超出其生活必需的居住标准,如房屋面积过大、豪华装修等,法院可根据申请对该房屋进行执行。
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在保障债务人基本生存权利的同时,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裁判得以有效执行。
三、怎么用方式解决房地产类型纠纷
用仲裁方式解决房地产纠纷,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1. 达成仲裁协议:双方需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或在纠纷发生前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明确仲裁事项、仲裁委员会等内容。
2. 提出仲裁申请:申请人向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应包含当事人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等,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 立案受理: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4. 组成仲裁庭:当事人可根据仲裁规则选定仲裁员,仲裁委员会也会按照规定指定,组成仲裁庭审理案件。
5. :仲裁庭确定开庭时间和地点,当事人需按时参加。庭审中,双方陈述事实、出示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
6. 作出裁决:仲裁庭在审理后作出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7. 履行裁决:当事人应自觉履行裁决结果,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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