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的区别和联系
一、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的区别和联系
相同点: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皆为未完全完成之罪状。
不同之处:
1.定义差异:犯罪预备意在预先准备器物或制造条件以实现犯罪;而已开始实施犯罪但因非犯罪者意愿中的原因未能成功的情况则称为犯罪未遂。
2.刑罚区别:对预备犯,可参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赦免其刑期;对未遂犯,可依据既遂犯判刑。
《》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犯罪既遂的主要类型是什么
犯罪既遂有四类: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与举动犯。
其中,结果犯是指必须出现特定的结果才能算犯罪;而行为犯则看是否完成了危害行为;危险犯则是看是否造成了法律规定的危险状态;最后,举动犯则是一着手就视为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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