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的区别
一、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的区别
首先来澄清一下这两者有何不同吧:犯罪预备就是,你为了干点儿违法乱纪的事儿,提前做些筹备工作,比如买工具,制造犯罪条件什么的;然后说到犯罪未遂,就是你已经开始动手了,但却因为客观或主观上不可抗力的因素,最终没能成功完成犯罪。
举个例子来说明吧:比如说你想偷东西,结果发现有人在巡逻,没敢下手;又或者说你想,结果被人反抗,最后也没拿到钱。
虽然这些情况下你并没有实际获得任何财物,但你的行为在进行过程中就已经构成了犯罪,只不过是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罢了。
如果你为了偷东西而特意去买了把钳子之类的作案工具,或者为了抢劫而去买了枪支、刀具甚至事先踩好点儿等等,那这种行为就属于犯罪预备无疑了。
至于这两种情况会受到怎样的惩罚?其实也是有所区别的:对于那些犯罪预备的人,法律通常会参照已经成功犯罪的人来给予适当的从轻、减轻处罚或者直接免除处罚;而对于那些犯罪未遂的人,法律也会参照已经成功犯罪的人来给予适当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所以说,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虽然都是犯罪行为,但在处罚方面还是有些许差别的!
二、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的界定是什么
“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乃是我国《》中界定犯罪行为发展进程的两大关键环节。前者是指行为人为达犯罪目的,事先筹备工具、制造犯罪条件,然而实际尚未开展犯罪行为之核心阶段;后者则是行为人已然启动犯罪行为,却因为意外原因导致行动失败。区分这两种犯罪行为的关键在于判断其行为进展程度,即犯罪预备阶段行为人并未实际进行犯罪活动,而犯罪未遂乃行为已经进入实质性阶段,却因外部因素影响而未能顺利完成。在刑法规则方面,我们常会见到对预谋犯罪者参照既遂者予以减轻处罚,而针对犯罪未遂者,虽然其犯罪行为并未得逞,然而因其对社会已经构成了一定程度的威胁,因此惩罚也相应地更为严厉。
三、犯罪未遂和犯罪与预备的区别
其主要区别在于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在概念上存在差异;其次,在刑法处罚上也表现出了明显差别。
具体而言:
(1)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行为,事先进行周密安排,准备必备工具,营造适当条件,为犯罪创造便利条件。
相反地,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因为行为人主观意愿以外的因素影响,最终未能达到预期目的,就是犯罪未遂的情形。
(2)对预备犯和未遂犯的处罚规定有所不同。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参照既遂犯的量刑标准,视情节轻重给予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而对于未遂犯,则可参照既遂犯的量刑标准,视情节轻重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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