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犯罪名和正犯一样吗
一、教唆犯罪名和正犯一样吗
即便教唆罪与直接实行犯罪在本质属性上存在着显著性的差异,然而在执法责任层面,两者却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得到大体程度的相同对待。教唆罪,即以言语或其他方式怂恿他人施行犯罪行为者,依据其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及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大小,可以处以三年以下、或者等刑罚,同时还需承担的附加惩罚。若情节特别恶劣,则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刑期制裁。而直接实行犯罪的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正犯”,他们是实际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个体。在对教唆罪与正犯进行量刑时,司法机关会全面权衡考量二者各自应负的责任以及其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
《》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教唆犯罪行为如何认定
教唆犯罪行为的认定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主观方面,教唆者必须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这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教唆行为会使被教唆者产生犯罪意图并实施犯罪,仍然积极追求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二是客观方面,存在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教唆行为可以是明示的,如直接告诉被教唆者去实施特定的犯罪行为、犯罪方法等;也可以是暗示的,通过言语、动作或者其他方式暗示被教唆者实施犯罪。
三是被教唆者必须实施了被教唆的犯罪行为。如果被教唆者没有实施犯罪,一般不构成教唆犯罪,但可能构成教唆未遂等其他情况。并且被教唆者实施的犯罪必须与教唆内容存在因果关系,如果被教唆者实施的是其他犯罪,教唆者对该犯罪不负教唆责任。
三、教唆犯罪的如何认定
教唆犯罪嘛,就是指这个行为人提前用各种手段,比如劝告、暗示、给好处、诱惑、吓唬等等,把他自己的犯罪想法灌输到那些原本没想过要犯罪的人身上,让他们按照这个教唆者的犯罪意图去做坏事。这样的话,就可以被认定为教唆犯罪了。教唆犯罪的特点就是,教唆者自己并不会亲自去做那个坏事,而是通过各种方式来引导别人去实现他的犯罪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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