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怎么处罚?
**问题解答:危险驾驶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危险驾驶行为不仅危及自己的生命安全,也会对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险驾驶怎么处罚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危险驾驶罪的处罚如下: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建议参考:
1、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2、不要酒后驾车,以免构成危险驾驶罪。
3、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及时报警并保护现场。
4、遇到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小编总结:危险驾驶行为不仅违法,而且非常危险,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我们应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酒后驾车,不超速行驶,不闯红灯,不疲劳驾驶,保持安全的驾驶状态,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及时报警并保护现场,等待交警处理,我们也应该加强对危险驾驶行为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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