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欠债离婚一人承担,追债人找谁还
一、夫妻欠债离婚一人承担,追债人找谁还
夫妻欠债离婚时约定一人承担债务,追债人还款对象需分情况而定。
若该债务属于,即便离婚时约定由一方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因为夫妻间的债务承担约定仅对夫妻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可以将夫妻双方列为共同被告,要求他们承担。偿还债务后,承担超过自己份额的一方,可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若债务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一方在婚前所负债务,且未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追债人只能向负债一方追讨,与另一方无关。
判断债务性质很关键,一般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追债人可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来证明债务性质,进而确定还款主体。
二、父母出资的首付款离婚时如何处理
父母出资的首付款在离婚时的处理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该房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应给予对方相应补偿。
2.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3.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进行分割。
4.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要收集好出资证明等相关证据,以明确款项性质和各方权益。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三、父母离婚房子是孩子的名字房子归谁
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从法律角度看,该房产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而非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父母不能对其进行分割。
根据我国物权登记制度,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既然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就意味着孩子是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父母离婚并不影响孩子对房屋的所有权。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有证据证明登记在孩子名下只是形式,实际并非赠与孩子,而是为了规避政策等其他目的,那么需要结合具体证据和实际情况来判断房屋的归属。但这种情况需提供充分证据,由法院进行认定。
另外,由于孩子是未成年人,父母作为,对孩子名下的房产有管理和保护的职责,但不能随意处分该房产,除非是为了孩子的利益。例如为孩子治病、上学等必要情况,且处分行为需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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