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了10个人的钱,联合起来告我诈骗能否成立
一、欠了10个人的钱,联合起来告我诈骗能否成立
这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诈骗是否成立。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
判断是否构成诈骗,关键在于借款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若借款时有还款意愿,且没有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即便欠款人数众多,也只是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例如,因生意失败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还款,通常属于民事范畴。
若借款时就有非法占有目的,比如编造虚假借款用途、提供虚假担保等骗取他人钱财,且拒不归还,那么可能构成诈骗罪。如谎称投资项目吸引他人借款,实际将款项挥霍,这种行为就符合诈骗罪特征。
被多人联合起诉时,法院会综合全案证据来认定是否构成诈骗。如果最终被认定为民间借贷纠纷,一般需承担民事还款责任;若构成诈骗罪,则要承担刑事责任。
二、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信用卡诈骗罪与诈骗罪存在以下区别:
1.侵犯客体不同:信用卡诈骗罪不仅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还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诈骗罪仅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
2.犯罪对象不同:信用卡诈骗罪的对象为信用卡;诈骗罪对象涵盖范围广,包括各类公私财物。
3.客观方面表现不同:信用卡诈骗罪有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和恶意透支等法定情形;诈骗罪表现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
4.犯罪主体不同:信用卡诈骗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诈骗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5.立案标准不同: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通常低于诈骗罪。
在司法实践中,需依据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准确区分两者,以确罪量刑的准确性。
三、诈骗罪可以提起刑事附带吗
诈骗罪一般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仅限于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情形。
在诈骗罪中,被害人的财产损失并非因财物被毁坏,而是被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对于这种情况,法律规定应通过追缴退赔的方式来解决。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也就是说,被害人不能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分子返还被骗的财物,但在司法机关追缴退赔后,若损失仍未得到完全弥补,可通过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要求犯罪分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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