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撤销离婚申请需要什么手续
一、民政局撤销离婚申请需要什么手续
在民政局撤销离婚申请,需遵循一定手续。

若处于离婚冷静期内,双方都反悔不想离婚,共同前往当初办理离婚申请的民政局,向工作人员表明撤销离婚申请的意愿,并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清晰写明双方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号、联系方式等,同时明确阐述撤销离婚申请的诉求。
民政局收到申请后,会进行核实,确认双方身份及申请的真实性。核实无误后,将终止离婚登记程序,婚姻关系继续维持。
若离婚冷静期已过,其中一方反悔,民政局通常不再受理撤销申请。这种情况下,若想恢姻关系,只能双方重新前往民政局办理,按,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重新领取。
二、离婚已经立案多久开始调解
离婚案件立案后,调解时间并无明确统一规定。通常在立案后,会依据案件排期及工作安排启动调解程序。一般来说,可能在立案后的较短时间内,如几周内便会通知双方进行调解;但倘若法院案件数量较多、工作繁忙,调解时间可能会相应延迟。
实践中,有些法院会在案件分配到具体承办法官后,法官会尽快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可能在一个月左右;也有部分情况,由于需先完成送达等程序,可能会在立案一到三个月内安排调解。
不过,需明确,具体调解时间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法院工作进度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并无绝对固定期限。当事人可通过法院的短信通知、电话联系或直接向立案庭、承办法官询问,及时了解调解安排的最新消息。
三、离婚一户二宅怎么确权
离婚后一户二宅的确权需遵循相关法律与政策规定,按以下要点进行:
首先,确认取得的合法性。若二处宅基地均是通过合法审批程序获得,如经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等,则具备确权基础。
其次,根据或法院判决来确定归属。若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二处宅基地的分配有明确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按协议执行。若通过法院判决离婚,以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宅基地归属为准。
再者,查看是否符合“一户一宅”原则的特殊情形。例如,因继承房屋而获得的多处宅基地,即使不符合“一户一宅”,在房屋存续期间也可进行确权登记。
最后,准备好确权所需材料,一般包括宅基地审批文件、房屋权属证明、离婚协议或判决书、身份证明等,向当地的部门提出确权申请,经审核、公示等法定程序后,完成宅基地的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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