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房产证如何去名
一、离婚了房产证如何去名
离婚后房产证去名,分两种情况处理。
协议离婚的,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离婚证、书、房产证等材料,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离婚协议书需明确房产归属,若该协议经过公证,能加快办理流程。在登记中心,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填写相关表格,提交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办理去名手续。
诉讼离婚的,需携带身份证、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可证明房产的归属。若对方不配合,可凭借生效裁判文书申请强制执行。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到材料后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规定的,去名。
办理过程中,可能涉及税费问题。如果是夫妻共有,一般免征,但可能有登记费等少量费用。不同地区规定存在差异,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
二、怎么补偿公式
离婚房产补偿需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公式: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婚后用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公式为: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价款+总利息)×房屋现值×50%。
-若房屋为婚后共同购买,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若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需补偿另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补偿公式为:房屋现值÷2。
计算补偿时,房屋现值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同时,要充分收集、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女方的房产离婚怎么分
女方房产离婚时的分割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1.若房产为女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女方名下,属于女方,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仍归女方所有。
2.若女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产一般归女方所有,但女方需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给予男方相应补偿。
3.若房产是婚后女方用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同时有证据证明是用其个人财产出资,该房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若无法证明,则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
4.若房产是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女方还是双方名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平均分割;但法院也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有无过错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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