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女分房产怎么分
一、深圳离婚女分房产怎么分
深圳离婚时女方分房产的情况,需根据不同情形处理:

- 一方婚前购买:若房产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属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但若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女方有权要求补偿。
- 婚后共同购买: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一般都认定为,离婚时通常平均分割。双方也可协商分割比例,协商不成,由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 父母出资购买: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 涉及福利房等特殊房产:福利房等特殊房产的分割要结合当地政策和具体情况处理。
分割要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裁判。
二、离婚房产证怎么去掉名字
离婚后去掉名字,可分两种情况处理。
如果是,需双方共同前往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要准备好、、等材料。书里应明确房产归属,若其中涉及房产赠与等情况,还可能需进行。到房产交易中心后,填写相关申请表,提交材料,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完成析产登记手续,完成后就能去掉名字。
若是,一方可凭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单方前往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办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房产证等。法院文书具有法律效力,房产交易中心依据此进行产权变更登记,去掉不需要的名字。
需注意,若房产存在抵押,应先征得抵押权人(通常是银行)同意,按照银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办理手续。同时,不同地区房产交易中心的具体规定和流程可能有差异,办理前可先电话咨询,确保准备齐全材料,顺利完成房产证去名。
三、共有房产夫妻离婚怎么分
夫妻离婚分割共有房产,可按以下情况处理:
1. 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房产的分割方式,达成一致后按协议执行。比如一方取得房产所有权,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将房产出售,双方分割售房款。
2. 法院判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3. 特殊情况:
- 若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相关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若房产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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