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房产如何分担
一、离婚官司房产如何分担
离婚官司中房产分担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一方婚前购房:若一方婚前全款购房,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属,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婚前,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婚后购房:通常情况下,婚后用购买的房屋,不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父母出资购房: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实际处理时,法院会综合考虑购房资金来源、房屋登记情况、婚姻持续时间、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来确定房产的具体分割方式。
二、离婚有一半房产怎么分
离婚时涉及一半房产的分割,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双方协商分割:夫妻可就房产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若一方希望取得房屋所有权,可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若双方都不想要房子,可将房屋出售,就所得款项进行分割。
-竞价取得: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由出价高者获得房屋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法院判决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若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院在判决时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同时也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三、三七分怎么分
离婚房产三七分,可按以下方式操作:
-房产可分割且双方都不主张所有权:对房产进行拍卖、变卖,就所得价款按照三七比例分配。比如房产拍卖得100万,一方分30万,另一方分70万。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按照房产价值的相应比例给予另一方补偿。如房产评估价值200万,获得房屋的一方需支付给对方60万补偿款。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若双方都想获得房屋,可通过竞价方式决定,出价高者取得房屋所有权,并按房屋价值的三七比例给对方补偿。
在实际分割中,要注意确认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涉及贷款未还清,获得房产一方要继续承担后续还款义务。同时,需准备好相关证件和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保障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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