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逾期1年半,真的只是暂时困难吗?
老张去年夏天找我咨询的时候,头发白了一半。
一坐下就搓着手说:“律师,我房贷逾期一年半了,银行最近说要收房……我这辈子就这一套房子啊。”
我给他倒了杯水,听他慢慢讲,原来他2020年疫情时公司裁员,收入骤减,起初只是拖了两三期,后来实在还不上,干脆就不看短信、不接电话,“想着熬过去再说”。
这一“熬”,就是一年半。
直到法院的诉前通知函寄到家,他才真的慌了。
不只是“欠钱”,而是信用的崩塌
很多人觉得贷款逾期只是“暂时困难”,慢慢还就可以。
但一旦超过一年,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银行系统会把你列入严重不良信用客户,哪怕你后来还清了,这个记录也要在征信上停留5 年。
这代表什么呢?
- 再也申请不到信用卡、房贷、车贷;
- 甚至找工作、租房子都可能被拒;
- 部分高消费行为(如坐高铁、住星级酒店)也可能受限。
更重要的是,逾期一年半已不再是“协商阶段”,而是进入了法律催收程序。
银行通常会委托律所发起诉讼,要求:
- 一次性偿还全部剩余本金 + 利息 + 罚息(通常年化24%左右);
- 支付律师费、诉讼费;
- 拍卖抵押物(比如房子)。
以案说法:一位个体工商户的教训
我去年代理的一个客户李女士,经营一家服装店,2021年初有一笔50万经营贷逾期。
起初银行客户经理还主动联系她,说可以申请延期3个月,但她那会儿生意刚有起色,想着“再等等就能全部还上”,结果一拖再拖,直到2022年中被起诉。
法院判决结果是:
- 她不仅要还清50万本金+8万利息;
- 还要支付逾期罚息(按日万分之五计算,约年化18.25%);
- 承担银行方律师费1.2万、诉讼费6800元;
- 名下一套价值90万的公寓被查封并准备拍卖。
她后来跟我说:“如果我早点谈分期、哪怕只还最低还款额,都不至于此。”
法条链接:你不是“欠钱”,而是“违约”
《民法典》第677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70条:
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最长可分5年60期。
但注意:一旦进入诉讼阶段,这些协商空间几乎关闭。
律师总结:三步自救,别拖到无法回头
如果你已经逾期较长时间,不要逃避,
主动沟通,别等催收
立即联系银行客服或信贷经理,说明现状并提出还款意愿,哪怕每月只能还500、1000,也要让银行看到你的态度。争取“债务重组”
如果你有稳定收入,可申请重新分期(最长5年),虽然征信已经受损,但至少能避免被诉。谨慎对待“诉讼通知”
如果已收到律师函或法院传票,不要再置之不理!立刻找专业律师分析案情,有时还能在开庭前争取调解方案。
最后说一句真心话:
贷款逾期不是道德问题,是合同问题;但逃避逾期,却会成为人生问题。
你不必一个人扛,但你必须开始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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