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逾期了说要罚我2万?这钱到底该不该交?
最近有位朋友特别焦虑地找到我,一进门就急着说:“张律师,完了完了,我那个网贷逾期了不到一个月,平台突然发短信说我违约,要罚2万!我当初借的本金才3万啊,这才几天,怎么罚金比本金一半还多?”看着他额头冒汗的样子,我能理解那种被突如其来的“天价罚单”砸懵的感觉。
像这种情况,我每年都要处理几十起,很多人以为,只要借了网贷,一旦逾期,平台想怎么罚就怎么罚,甚至动不动就是几万的违约金,但事实真是这样吗?今天我就来掰扯清楚这件事——你逾期了,平台真的能随口一句“罚你2万”就让你乖乖掏钱吗?
咱们得搞明白一件事:所谓的“罚款”,法律上叫“违约金”,它不是行政罚款,也不是法院判的罚金,而是借贷合同里约定的一种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有没有罚、罚多少,得看你们签的那份电子合同是怎么写的。
可问题来了——很多人压根没仔细看过合同条款,点个“同意”就借钱了,等逾期后一看,好家伙,合同里写着“每日按未还金额的千分之五收取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一次性收取本金20%作为违约金”……这些条款叠加起来,算下来可能真能接近甚至超过2万。
但这就能收吗?别急,这里有个关键点:违约金不能高得离谱,否则法律不支持。
《民法典》明确规定,违约金如果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什么叫“过分高于”?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违约金总额超过本金的30%,就很可能被认定为“过高”,比如你借3万,逾期产生的利息+违约金加起来超过3.9万(也就是多了9000),那超出部分大概率不会被法院认可。
更别说有些平台把“催收费”“服务补偿费”“信用修复费”等各种名目堆在一起,变相抬高金额,这就涉嫌“套路收费”了,我们之前办过一个案子,平台在用户逾期15天后,直接生成一笔“违约处置费”1.8万,结果一查合同,根本找不到这项费用的计算依据,最后法院直接判这笔钱不成立。
说到这里,你可能会问:“那平台天天打电话威胁我,说再不还就起诉、上征信、发通讯录,我该怎么办?”
我的建议是:冷静应对,先核实,再沟通,别被吓住。
第一步,调出你当时的借款合同,看看关于逾期利息和违约金是怎么约定的;
第二步,自己算一笔账,按合同条款,真正合法合理的应付金额是多少;
第三步,如果对方索要金额远超合理范围,保留证据(短信、录音、合同截图),主动协商或寻求法律帮助;
第四步,哪怕真被起诉,也不用慌,法院会依法审查,不会让平台“狮子大开口”。
以案说法:小李的“2万罚单”是如何被推翻的
小李两年前通过某网贷平台借了4万元,分12期还款,因突发疾病失业,第5期开始逾期,平台不仅催收频繁,还在逾期40天后发来通知,称需支付“综合违约金”2.3万元,小李吓得睡不着觉,以为这辈子都还不清了。
后来他找到我们团队,我们调取合同发现,虽然合同写了“每日0.1%违约金”,但结合年化利率和各项费用,总成本已超过法定保护上限(当时为LPR的4倍,约15.4%),我们代理他应诉,法院最终认定:合法支持的利息与违约金合计不超过年化15.4%,其余部分不予保护,最终小李只需补还本金及合理利息,3万的“天价罚单”被砍掉近1.8万。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不是平台说了算,而是法律说了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律师总结:
朋友们,网贷逾期不可怕,可怕的是被恐吓、被误导、稀里糊涂认账,面对“罚我2万”这种说法,别急着崩溃,更别盲目转账,记住三句话:
👉 第一,所有收费必须有合同依据和法律支持,不是平台一句话就能定的;
👉 第二,违约金不是无上限的,高过法定标准的部分你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不”;
👉 第三,保留证据、理性沟通、必要时寻求专业帮助,才是解决问题的正道。
法律从不保护过度的贪婪,但也绝不会放任你逃避责任,只要你在合理范围内承担义务,法律就会为你撑腰,别让一时的困难,变成被人宰割的理由。
如果你也在经历类似困扰,不妨静下心来,算清楚每一笔账——你的每一分钱,都值得被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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