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房子婚后拆迁了算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的房子婚后拆迁了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子婚后拆迁,该拆迁利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判断。
若仅对房屋进行货币补偿,因房屋是一方,补偿款本质是对房屋价值的转换,一般仍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若是产权调换,屋面积与原房屋面积相当,未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差价补偿,新安置房屋通常属于个人财产;若安置房屋面积超出原房屋面积,超出部分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补足差价,那么超出部分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若双方对拆迁房屋及补偿利益有书面约定,明确其归属,则按照约定处理。总之,判断关键在于是否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投入及双方的约定。
二、男方父母婚前买的房子后归谁
男方父母婚前购买的房子,离婚时的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定:
若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视为对男方个人的赠与,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归男方所有,女方无权分割。
若房子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应认定为男方父母对双方的赠与,一般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存在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归女方;另一种观点认为若无明确表示是对女方个人赠与,可视为对双方赠与,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具体认定,要结合购房背景、出资情况等综合判断。
三、婚前的房子婚后离婚怎么处理
婚前的房子婚后离婚的处理方式,需根据不同情况判定:
若该房子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属于其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仍归该方所有。
若房子是一方婚前签订,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达不成协议的,法院一般会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房子是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是均等分割,也会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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