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买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分割
一、同居期间买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分割
同居期间买的房子,在解除时分割方式和离婚不同,因为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适用分割规则。
若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房,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比如双方按份出资,就按出资份额确定各自的房产比例;若出资比例无法确定,则通常视为等额享有。
若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自己也有出资,可要求返还出资款及相应增值部分。若一方能证明是自己单独出资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该房产通常归出资方所有。
若双方对房产分割有协议,按协议处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购房资金来源、双方贡献大小等因素,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分割房产。总之,同居购房分割关键看购房出资情况及登记情况,有证据证明出资的一方权益更易得到保障。
二、上写离婚时该怎样处理
按揭房在离婚时的处理方式,需结合多种因素确定。
若购房合同只写一方名字,婚前支付首付并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一般归产权登记方,尚未归还的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根据共同还贷数额、房屋增值情况等确定。
若购房合同写双方名字,通常视为。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实践中,可能判决一方获得房产,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也可能将房产拍卖,对所得款项进行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有关于离婚时房产处理的特别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强制性规定,应按照约定处理。
三、夫妻双方一方遗失可以离婚吗
夫妻双方一方证遗失可以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践操作,有以下处理方式:
若选择,夫妻双方可持簿、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后补发结婚证。之后双方再办理离婚登记。
若选择,原告可持本人身份证、对方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据到法院立案。立案时,若结婚证遗失,原告可去原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该证明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然后法院会按照法律程序审理离婚案件。
所以,结婚证遗失不影响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可通过相应的补救措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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