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房夫妻双方的名离婚怎么办
一、贷款房夫妻双方的名离婚怎么办
贷款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房屋归属、剩余贷款偿还及补偿问题。如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需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补偿金额通常根据房屋现值扣除未还贷款后,按照双方贡献等因素确定。
-诉讼分割: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购房出资、还贷情况、婚姻持续时间、有无过错等因素判决。通常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一是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的,由出价高者获得房屋,并按竞价金额给予对方相应补偿;二是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三是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在处理贷款房分割时,需注意及时与贷款银行沟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避免影响。
二、贷款房离婚归一方如何处理
贷款房离婚归一方,处理步骤如下:
第一,协商或判决归属。夫妻双方可协商确定房子归一方所有,若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一般会考虑双方经济状况、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
第二,剩余贷款处理。若房子归一方,该方需承担剩余的贷款还款责任。未还完的贷款属于该方的个人债务,与另一方无关。
第三,产权变更。有两种情况:一是提前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后,双方携带相关证件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将房屋产权变更到一方名下;二是未还清贷款,需银行同意,通常需办理转按揭手续,把贷款人变更为获得房屋的一方。但部分银行不支持转按揭,可与银行协商其他解决方案。
第四,补偿对方。若房产是,获得房屋的一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可根据房屋购买时的出资、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等因素确定。
三、贷款房屋离婚时怎么分割如何处理
贷款房屋在离婚时的分割与处理,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若房屋为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贷款,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房屋是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一般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通常会将房屋判归一方,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剩余贷款也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继续偿还。
若房屋是一方父母出资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仍需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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