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楼写两人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买楼写两人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楼写两人名字,一般应认定为共同财产。从物权角度看,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既然登记了双方名字,双方均为该房屋的产权人。
不过,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若一方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购房款全部由其支付,且双方对房屋产权归属有明确书面约定仅归出资方个人所有,那么该房屋可能不被认定为共同财产,而属于出资方个人财产。
若无法证明上述特殊情况,基于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这一事实,在没有其他特别约定时,应视为双方对该房屋共同共有。在后续涉及房屋分割等问题时,通常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时间长短等因素,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
二、婚前买的租金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购买的商铺,其租金是否属于,需要分情况来看。
若商铺是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全额购买,且在婚后没有对商铺进行修缮、管理等投入夫妻共同劳动的,那么该商铺产生的租金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因为商铺本身是婚前个人财产,租金作为其法定孳息,应归个人所有。
然而,如果在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对商铺进行了经营管理,比如共同参与商铺的招租、维护、运营等活动,投入了夫妻共同的时间和精力,那么此时商铺产生的租金就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种情况下,租金中包含了夫妻共同劳动的价值。
此外,若双方对婚前财产及归属有书面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来确定商铺租金的归属。总之,判断婚前商铺租金是否为共同财产,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认定。
三、婚前买的婚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购买的婚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不同情形判断。
若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全资购买,且房产登记在其个人名下,该婚房属于其个人婚前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
倘若一方婚前签订,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这种情况下,该房屋通常判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为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还有一种情况,若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婚房,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都可认定为双方按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若一方婚前购产,婚后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将该房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则从约定生效起,该婚房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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