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底是什么?签了就万事大吉了吗?
刚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hr递来一份文件说:“来,签个字,这是劳动合同。”你接过一看,密密麻麻几页纸,心里嘀咕:“这玩意儿到底有啥用?不就是个形式吗?”于是匆匆签了字,转身就忘了这事儿,可真到发生纠纷时,你才发现——劳动合同,远不是一张纸那么简单。
咱们就来好好唠唠: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协议,它不是可有可无的“走流程”,而是你工作权益的“护身符”,从你什么时候上班、干啥活、拿多少钱,到有没有五险一金、能不能休年假、离职怎么算补偿——这些全得靠劳动合同来“白纸黑字”地写清楚。
很多人以为,只要开始上班,就等于建立了劳动关系,没错,但如果没有书面合同,一旦发生争议,比如老板突然说“你不是正式员工”“我们是劳务关系”,你拿什么证明自己是“打工人”?劳动合同,就是最有力的证据。
更关键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签的,要付双倍工资!没错,你没看错——老板拖着不签合同,你不仅能维权,还能“合法赚一笔”。 也不是随便写的,它必须包含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核心条款,如果合同里写着“公司有权随时调整岗位”“自愿放弃社保”之类的话,注意了!这些条款很可能违法,属于“霸王条款”,你有权说不。
还有一点很多人忽略:劳动合同不是签完就完事了,它是一份动态的法律文件,比如调岗、降薪、变更工作地点,这些重大变动原则上都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补充或修改合同,否则,你完全可以主张单位违约。
现实中,很多劳动者吃亏就吃在“不懂、不看、不存”,签合同前不细读,签完也不留一份,出了事连自己当初写了啥都说不清。你的名字一旦签上去,就代表你认可了合同内容,别怕麻烦,逐条看,有疑问当场问,该改的改,该补充的补充。
建议参考:
签劳动合同前,务必做到“三要”:一要细读条款,重点关注薪资、工时、岗位、解除条件;二要保留原件,至少自己留一份;三要警惕空白合同,坚决不签“空白页”,如果单位拒签或提供不平等条款,建议保留证据(如聊天记录、考勤表、工资条),必要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名称、住所;(二)劳动者姓名、住址;(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小编总结:
劳动合同不是形式主义,而是你职场生涯的“法律盾牌”,它不只是保障你拿工资的权利,更是你在遭遇不公、裁员、欠薪时,能够挺直腰杆说“不”的底气,别再把它当成一张普通的纸,而是要把它当作你劳动价值的“确认书”。签合同,不是走流程,而是立规矩,搞懂“什么是劳动合同”,是你在职场中保护自己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从今天起,做个清醒的打工人,让每一份付出,都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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