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多少个月不交社保,你的权益正在悄悄蒸发?
老王在一家初创公司干了三年,最近因为生病住院,才发现公司已经连续14个月没给他交社保,医药费没法报销,养老金账户也断了档,他懵了——公司一句“现金流紧张”,就能随便牺牲我的权益吗?
社保断缴远不止“少一笔钱”这么简单,它像一滴滴漏的水,悄无声息却足以侵蚀你的职业生涯和人生保障。
社保断缴:不只是“钱”的问题
社保背后捆绑着医疗、养老、生育、工伤、失业五大权益,一旦断缴:
- 医疗报销即刻停摆:次月起无法用医保卡结算,全自费看病(比如老王的案例);
- 养老金账户缩水:缴费年限直接“清零”计算,未来领取额度大打折扣;
- 生育津贴领不到:女性职工需连续缴满6-12个月(各地不同)才能申领;
- 工伤失业保障归零:发生意外或裁员时,失去救命稻草。
更致命的是,补缴门槛极高:公司需补缴本金+高额滞纳金(每日万分之五),个人部分也需自己承担,许多公司拖到最后,直接“摆烂”拒绝补缴。
公司不交社保,可能不只是“抠门”
有的企业确实经营困难,但更多是刻意规避责任:
- 试用期不缴社保:违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工首日即需参保;
- 用“现金补贴”代替社保:看似贴心,实则剥夺你的长期权益;
- 诱导签“自愿放弃协议”:这种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无效条款。
社保是法定义务,不是公司可讨价还价的“福利”。
维权指南:三步守住你的底线
- 收集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证明劳动关系);
- 先协商后投诉:向公司提出补缴要求,若拒则向社保稽核部门投诉(12333热线);
- 仲裁兜底: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并支付经济补偿金(N+1)。
⚠️ 注意:维权有时效性!通常需在知悉权利受损后1年内行动。
相关法条支撑
- 《社会保险法》第58条: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
- 《劳动合同法》第38条: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索赔偿;
-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13条:逾期不缴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社保是劳动者抵御风险的铠甲,不是可讨价还价的筹码。累计不交社保的月数,本质是你权益“负债”的刻度——时间越长,修复成本越高。
如果你正面临类似问题,别沉默!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主动出击,才是对自己人生最好的负责。
💡 一句话牢记:
公司说“暂时不交社保”,就像说“暂时不呼吸”——可以忍一时,但注定撑不了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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