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身经历光大逾期1年,我是如何从债务泥潭中爬出来的?一位律师的血泪反思
说实话,作为一名律师,我从未想过自己会陷入“信用卡逾期”这种看似低级的财务困境,但命运就是这么讽刺——2022年,我因为家庭突发医疗开支,光大白金卡逾期了整整1年。
起初只是一个小缺口:3万多的账单暂时还不上,我想着“下个月就能周转”,结果疫情反复导致客户付款延迟,雪球越滚越大。逾期第3个月,催收电话开始轰炸;第6个月,征信报告彻底“黑透”;第1年时,违约金+利息竟滚到本金的40%!
最讽刺的是,我每天帮客户处理债务纠纷,却对自己的困境束手无策。催收人员甚至嘲讽:“您不是律师吗?怎么连基本还款都做不到?”那种职业尊严被碾碎的感觉,比违约金更刺痛人心。
直到某天,我收到光大银行寄来的《律师函警告》(是的,我自己成了“被告”),才彻底清醒。我意识到:法律不会因你的职业而宽容,但法律程序永远是自救的武器,于是我做了三件事:
- 立即停止以贷养贷,梳理所有债务合同条款;
- 主动联系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提交困难证明和分期还款方案;
- 引用《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70条,要求协商个性化分期。
经历3轮拉锯谈判,最终银行同意减免部分利息,将剩余债务分60期偿还,如今虽然仍在还款,但至少摆脱了每日被催收的窒息感。
建议参考
如果你也面临类似情况,切记:
✅逾期后切勿失联,主动沟通才能避免被起诉;
✅保留所有书面证据(还款记录、催收录音等);
✅优先选择银行官方渠道协商,避免被第三方催收机构误导;
✅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协助,尤其是收到法院传票前。
相关法条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70条:
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最长可分60期。
《民法典》第680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逾期违约金年化不得超过LPR的4倍(目前约15%左右),超出部分可主张无效。
债务困境最能暴露人性的脆弱,但也最能激发理性自救的力量,我的经历证明:即使法律从业者也会犯错,但正是对规则的敬畏和运用,让我们在绝境中找回主动权。逾期不是末日,逃避才是——与其被债务拖垮,不如用法律武器重塑尊严。
排版说明
- 关键语句加粗突出逻辑层次
- 分段紧凑避免冗长,口语化表达增强共鸣
- 法条引用精准且与案例强关联
- 情感递进从“困境→反思→行动→解决方案”自然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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