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取得财产怎么算财产分割
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分割时应考虑各自对财产取得的贡献等因素。
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在分割时较为复杂,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财产分割规定,但通常会参照共有财产的处理原则。
如果同居期间的财产是双方共同购置、共同经营所得,或者通过双方共同努力而积累的,那么一般应视为共有财产。在分割时,会考虑到双方对财产取得的贡献大小、同居时间长短、生活需求等因素。比如一方在取得财产过程中投入了更多的资金、精力或劳动,那么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
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个人财产,如一方婚前的财产或者通过继承、赠与等明确只属于一方的财产,应归其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关于财产的书面约定,比如协议约定了财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那么应当按照约定执行。因为这种约定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
在处理同居期间财产分割问题时,需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购置财产的凭证、出资证明等,以便在可能发生的纠纷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避免不必要的诉讼和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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