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多久自动解除失信
失信人员不会自动解除失信。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后,经法院审查并确认,才能解除失信名单:
1. 被人已履行确定的义务或人院已执行完毕。
2. 达成且已履行完毕。
3. 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
4.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
5. 因审判或,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
6.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失信被执行人有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能会延长其失信期限。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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