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欠钱对方不承认该怎么办
如果起诉欠钱对方不承认,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收集证据:尽可能收集能够证明对方欠款的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越充分,对您越有利。
2. 申请调查取证:如果您自己无法获取某些关键证据,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法院有权要求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证据。
3. 申请司法:如果对方对一些书证的有异议,您可以申请司法鉴定,以确定书证的真伪。
4. 陈述清晰合理:在上,清晰、有条理地陈述借款的过程、时间、地点、方式等细节,让法官能够了解事情的全貌。
5. 借助证人:如果有证人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6. 反驳对方观点:对于对方不承认欠款的理由和证据,要进行有力的反驳和质疑。
总之,面对对方的不承认,您要依靠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陈述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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