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不得从事什么不正当的有奖销售行为
经营者不得从事以下不正当的有奖销售行为:
1. 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2. 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3.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这些规定旨在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合法性,保护消费者的,促进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
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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